运营监管、税收优惠等政策加紧酝酿,金融机构加速圈地个人养老万亿市场
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有望在2020年正式落地。近期,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门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作出部署。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除了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外,更多利好个人养老金产品发展及投资的政策正在加紧酝酿,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有望成为第三支柱产品,鼓励养老金投资增配权益性资产和另类资产政策或将适时出台。与此同时,养老金管理公司许可准入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伴随养老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地,我国养老金管理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扩容。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占主导地位,规模已超6万亿元;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规模约2万亿元;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被称为“第三支柱”,仅在部分地区试点,规模尚小。
作为缓释基本养老金压力的重要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2020年伊始鼓点渐紧。银保监会近半个月连发两文,将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养老产品作为工作重点之一。13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再度强调,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将把第三支柱的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并把第三支柱的发展作为国家重点战略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之中。人社部在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对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具有多重积极意义,按目前的节奏,预计最快上半年落地。”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个人养老金为建设更有韧性的金融市场提供了长期战略性资金支持,也提高了个人老年经济支持能力,特别是满足了未能参加年金计划劳动者的制度化补充养老保障需要,此外,进一步强化了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据监管人士透露,当前国家已从重点发展战略的高度,谋划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预计后续将在多个方面完善政策支持,包括出台政策激励措施,完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研究制定将个人储蓄转化为个人储蓄养老金的政策,以及制定出台第三支柱养老金投资收益免税相关政策。此外,金融监管部门也将加快制度建设,制定适合养老投资的金融监管办法,减少资本市场风险因素,增强养老资产投资意愿。
个人养老金领域已成为备受关注且潜力巨大的市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远超10%的国际老龄化标准。毕马威报告预计,2018年至2050年中国老年人比重将从12%快速升至30%,中国个人养老金市场潜力可达万亿元级别。
面对即将开启的万亿级个人养老金市场,金融机构正跑步入场、加速布局。
截至2019年末,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总规模已超430亿元,较2019年年初大增近150%。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年多来,已有23家公司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66款产品上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亿元,参保人数4.52万人。银行方面,各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几乎全部开设了养老理财产品条线,近期密集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中银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均已发行养老理财产品,交银理财、兴银理财、中邮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将养老主题列为其主要的新产品类别。
工银理财总裁、董事会执行董事唐凌云表示,理财子公司应该把握商业化养老市场崛起的趋势,推动银行理财更好地对接养老需求,推动银行理财产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预计,下一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应该以个人养老金融账户为基础,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组合选择,既有已经开展试点的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等商业养老险产品,也包括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等其他养老金融产品形式,使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目标、投资需求、风险偏好,构建适合自己的灵活化养老资产组合。同时,要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更多个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