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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卡的朋友注意啦,关于医疗报销流程,以下内容赶快收藏起来!
一、持卡就医
注意事项
3、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持卡就医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应按规定刷卡结算,不能再到中心办理现金结算。
二、柜面零星报销
1、办理大病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报销时,参保人员填写《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表》,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参保人员填写《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申请表》,持医疗相关凭证报中心。
2、中心审核费用,确定医疗保险理付范围。
3、审核通过后,中心按规定进行结算。
4、中心于办结业务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结付金额发放至参保人员的社保卡的银联账户。
提供材料:
门诊:
1、《C1: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申请单》一份;
2、门诊医疗费用凭证(发票原件及相关明细)、处方或病历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与社保卡
门诊特定项目:
1、《C2: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单》一式二份;
2、发票原件、处方或病历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
大病住院:
1、《C2: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单》一式二份;
2、住院期间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
注意事项:
1、门诊特定项目需首先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持卡就医并进行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未事先审核的,发生此类费用仍按普通门诊进行结算。
2、已经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可持卡就医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应按规定刷卡结算,不能再到中心办理现金结算。
三、门诊特定项目资格认定
1、参保员工填写《园区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表》,经定点医院诊断认定后,报中心备案。
2、中心按照规定审核门诊特定下项目申请资格。
3、审核过后,中心为参保员工建立相应的医疗档案。
提供材料:
1、《C3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
3、定点医院就诊记录、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参保人员提交异地就医登记申请
1)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中心申请。
2)参保人员可登录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异地就医资格申请)、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个人中心-异地就医登记)或中心手机APP客户端(业务-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进行申请;
3)参保单位先至中心申请开通网上异地就医登记单位申请办理权限,开通权限后可登录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异地就医登记单位申请)或缴费客户端(医疗管理-异地就医登记单位申请)或缴费客户端(医疗管理-异地就医登记单位申请)为本参保单位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进行申请。
2、中心确认异地就医申请信息,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提供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为长期居住在苏州大市以外的情况,需提供居外证明
3、异地转诊人员,需经具有转诊资质医院诊断并出具转诊证明。
注意事项:
1、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和跨省就医的情况,参保人员在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后需要至二楼社会化服务科制作省标准卡。
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查询方法:
1)您可以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iangsu.gov.cn,通过医保查询-异地医院查询模块查询。
2)您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通过异地就医-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模块查询。
2、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时划卡结算。
3、人员类别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情况,由参保单位统一在中心网站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