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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社保补贴,没交社保, 员工离职能否以公司未缴纳社保索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9-12-04 21:34:00 点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指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ps:建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不要给社保补贴,要不然用人单位发生以上情况必然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