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关于明确2019年缴费基准值和待遇核算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8号)、《关于确定2019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交房基准值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15号)文件规定。
2019-2020年长沙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的基准值为省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湖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476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度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4292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858.4元/月)确定。
2019-2020年长沙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9-2020年长沙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长沙市社保中心。
数据来源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